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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5月27日)

安徽政法 2022-04-20


安徽扫黑除恶进行时

  5月 

 27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我省开展督导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准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持续加大“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力度,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


1


六安汪某某等27人涉黑案移送审查起诉


5月23日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涉案人员27人,涉及罪名13个,犯罪事实达60起以上。



2


淮南钟原等10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5月22日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钟原、钟政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原、钟政等人于2017年开始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朱振宇、刘高庆等人先后加入该组织,逐步形成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较明确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实施"套路贷"行为过程中,强迫或骗取被害人签订虚假高额借款协议或借条,有的要求被害人与钟原公司签订虚假的房屋产权抵押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该组织在追讨非法债务过程中,采取滋扰、恐吓、威胁、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涉案金额高达160万,非法获利60余万元。被害人毕某某实际借款24000元,被敲诈勒索10余万元,且多次遭受该组织威胁、殴打、拘禁,不堪忍受折磨喝农药自杀;被害人黄某三因无力偿还债务,在寒冬腊月,被逼迫脱光衣服在雪地滚爬,钟原等组织成员在旁嬉笑,并拍摄手机视频记录,导致黄某三长期有家不敢回,被害人黄某培在借款后,为让其能够按时还款,该组织成员指使中介人员郑春燕给黄某培拍裸照,对其施加压力,逼迫其还款。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10名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数罪并罚,遂依法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3


六安鲁某某等6人“套路贷”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21日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鲁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合同诈骗罪一案,依法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6年以来,被告人鲁某某先后纠集匡某某、朱某某、高某某、李某某、袁某某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通过虚增债务,采取绑架、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手段非法讨债,违法所得三十余万元。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4


阜阳临泉程永红等4人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22日

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程永红、程永刚、程永远、程永昌涉恶一案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


宣城何勲科等4人涉恶案二审开庭



5月24日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何勲科等4人涉嫌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何勲科、何益安自2014年6月18日以来,纠集王志财、周声羿等人实施恶势力犯罪,无故殴打他人,阻碍何某的合法经营,迫使何某放弃祁梅山场的承包经营活动。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何勲科等人共同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且致一人轻微伤,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何勲科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达到强迫交易的目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成立,法院于3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何勲科等四人一年到一年六个月刑罚。

何勲科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庭将择期宣判。



6


淮南4起涉恶案件嫌疑人被批捕


5月20日、21日,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批捕3起涉嫌恶势力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陈涛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蒋春良、刘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贺二群、李敬等人恶势力犯罪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5月16日,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法批准逮捕张家红、郑兆勇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文字整理:袁中锋

编辑:杨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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